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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正常使用污染防治配套设施 梁平一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被罚

日期: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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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日报讯 (记者 周 旋)日前,区生态环境局曝光一起环境违法案件,梁平区七星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因未正常使用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被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责令整改并处罚款2万元。

今年4月1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带队来梁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位于川渝交界的铜钵河流域内的梁平区七星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合作社环评中要求建设的沼气池、干湿分离机等污染治理设施均未正常使用,产生的粪污经收集至暂存池后,直接利用水泵转至粪车罐中,然后外运用于还田还土。该合作社的行为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4月17日,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梁平区七星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登记。4月19日,向该合作社送达《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梁环违改字﹝2023﹞4号)。5月26日,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并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综合裁量,向该合作社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梁环罚字〔2023〕2号),对其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

“当前,规模化养殖场的环评文件只要求登记备案,部分经营者认为只要进行了登记备案就是完成了环保任务,对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不重视。”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畜禽养殖企业应认识到,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并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是法定义务,必须按要求建设和使用,养殖企业应当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案件启示

川渝协作推动环境共治

周 旋

近年来,川渝两地围绕“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持续发力,通过共同治理、联合巡查、交叉执法等多种形式,破解两地监管难题,切实推动两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本案中,川渝两地环境执法部门通力合作,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处理,共同守护了生态环境。

在跨区域环境污染监管和治理中,常常在信息共享、联动执法上存在协调难题,川渝两地更应深化环境共治,有效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协调,努力推动两地标准统一、规则统一、措施统一,以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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