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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被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日期: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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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日报讯 (记者 陶开星)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五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梁平区农业农村委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据了解,经各地择优申报、省级初评推荐、部级核查评审和网上公示,全国共79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41个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其中,重庆市被命名为第五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的机构、部门均为4个。

近年来,区农业农村委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时代担当和“锲而不舍、勇毅前行”的奋斗精神,奋力推动全区“三农”工作走在全国、全市前列,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2017年,区农业农村委率先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改革,在全国机构改革方案出台前就实现了区县农业农村领域只有一支执法队伍集中执法,改革经验和模式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效应。2020年1月,按照综合执法改革要求,重庆市梁平区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正式更名为重庆市梁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区级农业农村系统内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得到了质的飞跃,成效显著。综合执法改革后,近5年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66件,累计罚款约80万元,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相对人认可度高。

此外,我区农村改革、乡村治理和法治建设等典型经验还得到国务院和重庆市政府督查激励,2022年8月,区农业农村委被党中央、国务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接下来,我们将珍惜荣誉,巩固拓展示范创建成果,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梁平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区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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