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信息 > 梁平要闻

梁平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自然灾害风险防范 群众上报自然灾害隐患最高奖励五万元
日期:2026-08-10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梁平日报讯 (记者 吕杭杭)近日,《梁平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线索报告奖励方案》出台,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自然灾害风险防范,群众发现上报新增灾害隐患线索、组织开展紧急避险行为,最高可获5万元现金奖励。

该奖励方案适用于任何个人对梁平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发现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采取紧急避险行为的报告给予奖励。奖励范围包括区域内河流堤防、水利工程设施、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地震灾害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线索,以及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紧急避险等行为,旨在调动群众当好防灾减灾“吹哨人”,推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因灾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群众发现自然灾害隐患,可通过4条渠道上报: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53222121梁平治理中心电话,也可直接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报时需提供隐患位置、类型、规模等信息,可同步提交图片、视频佐证材料。线索受理后按属事原则交由行业主管部门查办核实,属实后由区防减救灾办组织专家评定。原则上受理后30日内完成奖励认定,情况复杂可延期,最长不超过15日,并向报告人告知延期理由。

奖励以高温汛期(5‑10月)和其他时段实行差异化标准。高温汛期,上报新增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奖励500元/处;上报线索避免因一次自然灾害造成10人以下伤亡事件奖励1万元;避免因一次自然灾害造成10人(含)至30人伤亡事件奖励2万元;避免因一次自然灾害造成30人(含)以上伤亡事件最高奖励5万元。其他时段,上报新增隐患200元/处,规避伤亡事件最高奖励3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