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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照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17-04-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38号)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紫照乡人民政府特向全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紫照乡政府办公室联系。邮编:405202,电话:023-53316221。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乡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要求,2016年度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包括加强学习、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抓好网站建设等方面。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提高认识,以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宗旨,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与上级及兄弟乡镇的交流和学习。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加强监督检查,对公开的文本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
  (三)抓好网站建设工作。网站建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在网站正常更新和维护的同时,保证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网上公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符合公开条件的予以答复,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要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条例》规定,2016年我乡网上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梁平区政府网”专设政府信息公开栏,为全区各部门、乡镇建立了统一信息公开平台。公众可通过“梁平区政府网”的“信息公开”栏目进入乡镇人民政府网站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指定乡党政办为全乡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乡收到1件要求公开信息事项(区政府法制办要求各乡镇在政府网站上公开行政权力清理事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6年度,我乡有0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无收费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到位,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
    (二)信息公开存在内容简单、应付了事的现象。
  (三)不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资料的积累和归档管理,没有明确专人管理,没有专门档案袋,对已公开的内容没有及时归档。
  2017年,我们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先进经验的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查找工作差距,继续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检查督促,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梁平区紫照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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