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回龙镇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共有独立核算机构6个。包括一个行政机构,五个事业机构。行政机构内设党政办、党建办、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财政办、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直属事业机构包括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年末在职在编人数共55人。包括行政机关人员29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及事业单位人员2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3.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013.41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857.99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41.11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065.09万元(含上年度结转资金5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4.31万元,增加24.3%。其中:基本支出1,905.60万元,占46.9%,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02万元,增加5.0%;项目支出2,159.49万元,占53.1%,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3.29万元,增加48.3%。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减少51.68万元,减少1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01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7.99万元,增加27.2%。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疫情防控工作、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代表工作、文物保护工作、公路建设工作等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1.81万元,增长131.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般公共服务178.23万元,国防支出9.8万元,公共安全63.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5万元,节能环保188.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8.19万元,农林水支出363.11万元,交通运输38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20.41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
2.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65.0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4.31万元,增加24.3%。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工作、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代表工作、文物保护工作、公路建设工作等方面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4.79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2.8万元、增加3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项目51.68万元、疫情防控工作、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代表工作、文物保护工作、公路建设工作等拨款收入共计89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3.19万元,增长92.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般公共服务211.38万元,国防支出9.8万元,公共安全68.9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5万元,节能环保188.6万元,农林水支出369.5万元,交通运输381.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20.41万元,追减城乡社区25.2万。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4.79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2.8万元、增加3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疫情防控工作、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代表工作、文物保护工作、公路建设工作等支出共计892.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3万元,增加1.2%,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它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8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5万元,增加23.8%。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0.3万元,支出680.3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1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07万元,农村公路建设支出633.12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 其他支出2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26.67%,较上年支出数增加了0.25万元,增加8.3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两辆公务用车年成已久,2021年两辆公务用车均进行了大修,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本单位一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留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69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5.21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0.01万元,增长0.004%;2021年建设标准化林业站采购办公设备故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5.2万元,增长316.49%。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2万元,降低0.7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遵守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5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8项,涉及资金3333.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1个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公开内容。详见表格。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 财政处室 |
| 自评总分(分) | 100 |
部门 联系人 | 董秀明 | 联系电话 | 53518175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1731.6 | 3333.1 | 3333.1 | 100 | 10 | 10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全面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抓好各方面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 全面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抓好各方面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 全面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抓好各方面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数量指标 |
| 定性指标 | 良 | 良 | 良 | 100 | 30 | 30 |
|
社会效益指标 |
| 定性指标 | 良 | 良 | 良 | 100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95 | 95 | 95 | 100 | 20 | 2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定性指标 | 明显改善 | 明显改善 | 明显改善 | 100 | 1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 | 95 | 95 | 95 | 100 | 20 | 20 |
|
说明 |
|
一般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污水治理工作 | 项目 编码 |
| 自评 总分 (分) | 100 |
主管 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 财政 处室 |
| 项目 联系人 | 田馨 | 联系电话 | 13594471612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45.38 | 45.38 | 45.38 | 100 | 10 | 10 |
其中: 区级支出 |
|
|
|
|
|
|
补助区县 |
|
|
|
|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安排投入一下几方面:1.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12.04万 2.污水管网雨污分流项目资金18.76万 3.安居社区污水处理池购买抽水泵0.31万 4.污水管网运行经费14.27万 | 安排投入一下几方面:1.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12.04万 2.污水管网雨污分流项目资金18.76万 3.安居社区污水处理池购买抽水泵0.31万 4.污水管网运行经费14.27万 | 1.全年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提高污水治理效果 2.污水管网雨污分流项目资金18.76万,确保污水管网日常运行维护 3.安居社区污水处理池购买抽水泵0.31万 ,提高污水治理效果 4.污水管网运行经费14.27万,确保全年保持水质达标,提高辖区群众满意度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数量指标 |
| 定性指标 | 良 | 良 | 良 | 100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 | ≥ | 96 | 96 | 96 | 100 | 20 | 2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定性指标 | 良 | 良 | 良 | 100 | 20 | 2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
说明 |
|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自评,本单位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规定的任务,基本实现了年度绩效指标,实施成效明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518175。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回龙镇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