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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733974064F/2020-000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合兴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日期 ] 2020-09-09

重庆市梁平区合兴镇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梁平区合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合兴镇政府位于梁平区东北部,距城区9公里。东南与梁山街道接壤,西与星桥镇、文化镇相连,北接复平镇。1949年12月,梁平(山)县解放建立合兴乡,辖7个保,属城北区。1955年12月将龙滩、黄茅2个乡并入合兴乡,属新盛区。1958年9月建立合兴公社,1959年7月划归城管区,1962年1月划归合兴区。1966年9月改称五星公社。1984年1月恢复合兴建制,1992年9月建立合兴镇。

党政办公室具体职能: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本单位各内设机构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财政所撤销并入政府之中,名称改为财政办,继续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负责编报年度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税务机关征缴财政收入,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乡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监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接受委托代管村级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乡镇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社保所具体职能: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前的指导、介绍、培训、技能鉴定、登记、办证以及流动人口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工作;负责企业退休职工、领取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人员的资格核查等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具体职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订并落实年度教育、文化、体育工作计划;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职能:负责涉农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编制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负责本辖区内各项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及对本辖区内粮食、蔬菜、水果等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并积极组织防治等工作。

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职能:负责场镇规划、农民新村规划编制、场镇建设、农民新村建设、危旧房改造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镇内设一个行政机构,四个事业机构,共五个机构,较上年度减少一个财政所。2019年度,纳入本级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113.06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3349.69万元相比,收入比上年减少1236.63万元,负增长36.92%。

2019年度支出合计3395.5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占1344.37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3285.57万元,占当年总支出96.76%;基金支出110万元,占总支出3.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收入为2003.06万元,上年结转1344.37万元。基本支出1163.07万元,项目支出为223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转情况说明

项目资金上年结转1289.99万元;基本支出上年结转54.38万元,共计1344.37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分别为基本支出结转5.61万元,项目结转56.2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有: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为零。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实际因公出国(镜)事由。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镜)事由,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镜)事由。

2019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4万元,主要用于下村开展宣传、处理突发事件、区内因公出行、协调重要事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驾驶人员奖励等。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费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821.0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13.72万元(其中:办公费用支出281.0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5.54万元、其他交通补贴费用支出23.76万元、差旅费用支出64.5万元等)。主要原因是将村(居)民委员会和村(社区)党支部的补贴列入到办公费用当中,导致当年虚增办公费用170.03万元;此外,还有人员增资、差旅费实行定额包干、增加其他交通政策性补贴等因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下村开展宣传、处理突发事件、区内因公出行、协调重要事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驾驶人员奖励等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如电脑、打印机、空调、会议、办公桌椅等。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不在统计之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绩效自评,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2.开展了绩效目标自评;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重点绩效评价;4.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684020。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合兴镇2019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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