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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530/2019-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是梁平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及规范;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地方民航、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承担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提出财政性交通项目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区境内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负责实施经营性机场车营运安全标准;承担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负责交通行业对外合作和交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经梁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科室,分别是:综合科、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综合运输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信息宣教科、财务审计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共4个单位。一是主管部门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二是局属单位有3个:重庆市梁平区交通服务中心、重庆市梁平区交通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梁平区公路管理养护所。本次公开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6,179.10万元,支出总计76,179.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8,803.58万元、增长13.0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0,020.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908.44万元,增长20.4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663.95万元,占95.21%;其他收入3,356.86万元,占4.79%。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28.4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029.89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0,067.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721.95万元,增长14.2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139.88万元,占10.19%;项目支出62,927.47万元,占89.8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11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63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导致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6,66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20.14万元,增长35.65%。主要原因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专项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058.15万元,增长170.93%。主要原因是通过市级转移支付的专项经费,在年初时未收到上级相关文件,通过年中追加安排公路建设专项支出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927.2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179.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38.68万元,增长31.14%。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安排公路建设专项支出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620.54万元,增长151.10%。主要原因是通过市级转移支付的专项经费,在年初时未收到上级相关文件,通过年中追加安排公路建设专项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1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8.36万元,增长257.87%,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导致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09.00万元,占18.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09.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在年初时未收到上级相关文件,通过年中追加安排预算;

2)教育支出11.43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00.46万元,占1.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77万元,增长28.9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导致社会保障费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48万元,占0.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5)城乡社区支出16,941.54万元,占26.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41.5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在年初时未收到上级相关文件,通过年中追加安排预算;

6)农林水支出1,573.86万元,占2.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3.86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在年初时未收到上级相关文件,通过年中追加安排预算;

7)交通运输支出31,966.87万元,占49.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22.99万元,增长32.95%,主要原因是在年初时只收到部分上级资金文件,年中追加安排部分项目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241.82万元,占0.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

9)其他支出100.00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梁开高速前期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34.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51.40万元,较上年增加2,369.74万元,增长68.0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及人员比上年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83.26万元,较上年减少310.86万元,下降34.77%,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安排交通行政执法支队2018年度协管人员经费,导致交通行政执法支队预算收入不能满足当年支出,从而将支出中的部分公用经费调为往来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500.00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公路建设专项经费预算。本年支出4,5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公路建设专项经费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6.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60万元,下降36.6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33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仍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2.1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专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65万元,下降22.00%,主要原因是单位管理严格,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8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4.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区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5万元,下降72.7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25万元,下降6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 61辆;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514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79.7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48.27万元,增长12.79%,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办公经费、电费等公用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1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主要用于交通行政执法、公路养护作业。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5.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7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机械设备、网络改造等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梁平财发﹝2019﹞179号)精神,本部门对2018年度区财政局批复的16个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3318.0775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6个项目自评得分为98.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318.0775万元,其中:公路养护870万元、  智慧公交建设500万元、农村公路防护栏安装1290万元、  对客运企业的政策性补贴1260.0775万元、地方国道建设1559万元、  公路路网结构改造921万元、  农村公路建设36000万元、  危桥改造808万元、国省干线服务设施建设110万元;执行数为37206.3275万元,执行率85.89%。年初共设定社会效益指标16个、满意度指标16个,总的来看,2018年度本部门16个预算项目全部完成,圆满地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在预算项目编制上下功夫,提高预算项目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三是强化督促落实,督促各业务科室按照年初预算的目标,扎实有效推进项目资金的使用,推动全区交通事业更上新台阶。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无以本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无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决算公开信息反馈联系方式:023-53230871


(交通局)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样修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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