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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530/2020-003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2019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是梁平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全区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交通枢纽发展规划,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

(二)机构设置

经梁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机关内设11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养护管理科、综合运输科、民航铁路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安全监管科、行政审批科、信息宣教科、财务审计科。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有3个,分别是:交通服务中心、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公路管理养护所。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不涉及机构改革。2019年度不涉及财政财务调整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3,940.67万元,支出总计83,940.67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7,761.57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增加。本部门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7,727.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706.91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337.93万元,占98.2%;其他收入1,389.8万元,占1.8%。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6.4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136.47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8,448.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381.19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097.54万元,占10.3%;项目支出70,351.01万元,占89.7%。此外,结余分配24.72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46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4.35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预算执行加快导致项目资金结转下年使用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74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58.47万元,增长18.0%。主要原因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专项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574.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89.84万元,下降41.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很多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项经费资金性质为政府性基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48.63万元,增长33.4%。主要原因是在年初时未收到上级相关文件,通过年中追加安排公路建设专项支出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11.71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93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42.99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安排公路建设专项支出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06.49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通过市级转移支付的专项经费,在年初时未收到上级相关文件,通过年中追加安排公路建设专项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4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2.35万元,下降39.9%,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导致资金结转下年使用减少。

4.比较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9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9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在年初时未收到上级相关文件,通过年中追加安排预算;

2)教育支出11.47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98.1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1.43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导致社会保障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362.45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较年初预算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317.5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7.5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在年初时未收到上级相关文件,通过年中追加安排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1,020.07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0.07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在年初时未收到上级相关文件,通过年中追加安排预算;

7)农林水支出258.26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8.26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8)交通运输支出32,159.41万元,占8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60.77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在年初时只收到部分上级资金文件,年中追加安排部分项目预算;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1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2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的预算;

10)住房保障支出270.09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2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55.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3.82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及人员比上年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365.84万元,较上年增加782.57万元,增长134.2%,主要原因是财政2019年安排交通行政执法支队以前年度协管人员经费部分缺口,导致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将以前年度往来账在当年才能列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00.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导致资金结转下年使用。本年收入39,763.81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63.81万元,增长783.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公路建设专项经费预算。本年支出38,36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63.72万元,增长752.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公路建设专项经费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4.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48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54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但由于机构改革调整了职能职责,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略有增加;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仍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0.8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专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2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单位管理严格,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7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但由于机构改革调整了职能职责,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略有增加。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3.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区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6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由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实际支出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 55辆;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399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98.6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0.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394.86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是财政2019年安排交通行政执法支队以前年度协管人员经费部分缺口,导致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将以前年度往来账在当年才能列支出。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5.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参加市级专项业务会议发生的费用。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3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参加市级专项业务培训发生的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5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主要用于交通行政执法、公路养护作业。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机械设备、工程服务等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25,305.41万元,全年预算数为72,347.92万元,全年执行数为70,351.0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年初预算数2385.07万元,全年预算数为41,288.01万元,执行数为39,986.万元,完成预算的96.7%。主要产出效果是建成“四好农村路”1020公里,群众满意度达95%,大大改善全区群众出行条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

举例如下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转移支付名称

 “四好农村路”建设

自评总分

(分)

 99.7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梁平区交通局

联系人

及电话

 邓亚东;13628411798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2385.07

41288.01

39986.28

97%

9.7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四好农村路”建设1000公里

 “四好农村路”建设1020公里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四好农村公路建设

公里

1000

1020

100

90

90 

 满意度指标

% 

95

9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决算公开信息反馈联系方式:023-5323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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