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5-000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实验中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206E/2025-000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教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实验中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国民教育水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完成辖区内初高中学历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和教法学法改革;加强德育工作;开展社区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内设7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处、德育处、信息技术处、体艺卫处、总务处。
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39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13.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318.62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767.24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689.8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94.7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款增加2.99万元,以前结转延时资金292.0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39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3.15万元,教育支出5649.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3.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52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689.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39.59万元(主要是工资提标,同时社保基数增加),项目支出净增加150.23万元:以前年度延时资金结转项目支出292.0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41.81万元(主要南华初中车库项目已完工)。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13.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3.15万元,比2024年增加39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1.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655.83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调整;项目支出391.78万元,主要用于列支改善办学条件、学生资助等支出,比2024年减少261.04万元,主要原因是高中部划出至知德中学。
重庆市梁平区实验中学校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 0.00万元。近年来,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区关于“三公”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加强统筹规划和总量控制。因单位性质原因,无因公出国、无公务接待、也无公务车辆,因而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资金均按主管部门要求统一设置。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29162.99万元,累计折旧5273.02万元,净值23889.97万元;无形资产(系土地)2524.12万元,无摊销;在建工程11001.39万元(其中:都梁中学项目11001.39万元)。无公务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于远久 联系方式:023-8117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