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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89L/2023-000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2-10-09 [ 发布日期 ] 2022-10-09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2022〕-44)文件要求,经区农业农村委研究,决定开设水稻社会化服务、农机设备使用与维修2个专业的高素质农民(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培训班,由区职教中心承担培训任务。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安全有序做好培训工作,如期完成各项培训任务,保障培训质量和效果,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教育培训报名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任务数

2022年我区高素质农民(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教育培训任务200人,其中开设水稻社会化服务1个班60人,农机设备使用与维修2个班140人,请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根据指导任务量精准选派学员。

二.学员选派及报送要求

(一)学员选派

1.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

2.严格排查参训学员参训前14天内行动轨迹,报到前14天内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居住史或境外人员来渝接触史;居家生活在官方公布的“三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人14天内有与“三区”交集的;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收到时空伴随短信提示、渝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者不得报名参训。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得报名参训。

(二)报送要求

请各乡镇(街道)认真填报《2022年高素质农民(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学员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于2022年10月18日前报送至区职教中心。联系人:邓光才,联系电话:13996698836,电子邮箱:125176340@qq.com

三.其他事项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水稻社会化服务拟10月下旬、农机设备使用与维修拟11月上旬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区职教中心另行通知)。

2.培训地点:梁平城区、相关乡镇(街道)。

3.已参加过2022年重庆市市级调训和梁平区农广校举办的高素质农民培训班的学员不再参加此次培训。

4.培训期间的食宿、教学由区职教中心统一安排,相关费用由财政专项资金负担,学员不交纳费用,学员培训合格后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可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附件:2022年高素质农民(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学员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


附件

2022年高素质农民(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学员推荐汇总表

乡镇(街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报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主体产业

联系电话

产业地址

参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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