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梁平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公示
日期:2024-07-29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现将梁平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1日。

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委联系。

【联系人】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黄登海,13668068787。

                                                 重庆市梁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29日


梁平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消除秸秆露天焚烧为目标,通过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建设,在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的基础上,探索农作物秸秆离田资源化利用模式,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进一步发展,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氛围进一步浓厚,实现梁平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二、申报条件

(一)补助对象及要求

1、取得工商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或集体经济组织;

2、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补助规模

在全区范围内择优选择1家农业企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建设。

(三)补助方式

按照“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四)补助环节

项目补贴资金用于主体新建、租赁或者购置生产厂房、研发或者配置农田秸秆捡拾机械、采购秸秆转运车、叉车及秸秆粉碎机、打包机、揉丝机等机器设备以及秸秆回收加工补贴等环节,打通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的收储环节和加工环节,推广农作物秸秆离田加工利用模式,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五)补助标准

项目补贴总投资为420万元以内,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实施主体新建、租赁或者购置生产厂房;研发或者配置农田秸秆捡拾机械、采购秸秆转运车、叉车及秸秆粉碎机、打包机、揉丝机等用于体系建设的机器设备,其中机器设备补助不超过购买价格的60%(含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对实施主体回收加工农作物秸秆而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电费、秸秆机械运行维护费等,据实按回收台账核算,每吨补贴400元。

(六)进度安排

2024年7月,区农业农村委编制印发项目申报通知,各乡镇(街道)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申报。

2024年8月,符合条件的主体按照申报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并提交项目申报相关资料。

2024年9月,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实施主体进行评审公示,并与确定实施项目的主体签订实施协议。

2024年10月-2025年9月,主体实施项目,收集整理项目资料。

2025年10月,主体上报项目资料,区农业农村委组织验收组对各主体实施项目进行验收,工作总结、档案整理及申请补贴发放。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采取业主自行申报,镇街推荐,区级评审,择优选择实施业主。采取先建后补方式,项目完成后,经区级验收审核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

(二)申报对象提供资料:1、《梁平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盖鲜章);3、提供梁平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三)申报截止时间: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自愿申报,在2024年8月8日18:00前,将项目申报表(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及相关资料经乡镇(街道)审批(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委C栋204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迎宾路134号,联系人:黄登海,联系电话:13668068787,邮箱:1220982022@qq.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梁平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梁平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样式).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