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0-009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索引号 | 11500228739838987E/2020-009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起草水利方面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重要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区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和情报预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按规定对其他从事水文活动的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区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有关验收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梁平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大中型水利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三峡库区对口支援等工作。
12.负责组织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街道)的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许可、规费征收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执行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水库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规划建设科、水利与水旱灾害防御科、水生态建设与河长科(区河长办公室)、移民与信访科、党建办公室、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科、质量与安全监督科;所属12个直属事业单位、12个水利片站(含48个小型水库管理单位)、4个国管水库管理单位(其中:2个中型水库)。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水利局行政机关、12个直属事业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12个水利片站、4个国管水库。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按改革要求,区水利局机关新增2个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一是区移民工作站由区农委划入了区水利局,成立重庆市梁平区移民工作站,人员编制4名,二级预算单位;二是张星桥水库因成立区湿地公园管理处整体划转区林业局管理。对12个片站、4个水库机构撤销整合按区统一部署在2019年12月底已完成。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本年度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全部完成区水利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2739.98万元,支出总计32739.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91.69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单位移民工作站,新增三峡移民等项目以及机构改革水库超编人员分流等人员增加16人,预算经费收支增加;本部门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2140.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95.30万元,增长7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单位移民工作站,新增三峡移民等项目以及机构改革水库超编人员分流等人员增加16人,预算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08.75万元,占99.9%;其他收入31.26万元,占0.1%;年初结转和结余599.97万元。
3.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272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67.84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移民工作站三峡移民等工程项目、机构改革水库超编人员分流等人员增加16人,因此预算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850.06万元,占24.0%;项目支出24871.33万元,占76.0%。
4.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结转和结余18.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6.16万元,下降98.9%,,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完成去年项目竣工决算,支付上年度结转结余的项目工程款,二是本年度水土保持、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水利工程建设等工程项目按进度已全部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708.7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51.96万元,增长14.5%。主要是因为项目工程增加,预算收支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2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5.53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水土保持、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水利工程建设等工程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14.24万元,增长53.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水利工程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18.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7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1.69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水库超编人员分流算账,财政追加社保预算220.00万元,人员增加、系统职工工资上调等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4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维修费、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车辆运行费用、劳务费、福利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59万元。本年收入8682.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5.18万元,增长190.6%,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移民工作站三峡移民工程、本年追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支出、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及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等基金预算收入。本年支出866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82.58万元,增长148.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移民工作站三峡移民工程、本年追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支出、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及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等项目,因此,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4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全面监督三公经费的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17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3.24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检查、水土保持、供水、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6万元,下降12.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11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的开支。
公务接待费3.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长江经济带最美河流考察组、重庆市河长办公室、市水利局信访处、市水利局及相关部门等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9万元,下降79.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7万元,下降48.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辆;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39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00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11.33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机关及水政执法支队人员增加,办公、印刷费、差旅费比去年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15万元,降低16.8%,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电话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3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2项,涉及资金24871.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预算资金能及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0%;全年执行数未偏离预算数,执行率100.0%;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均达到年初设定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县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实际完成率10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99.00万元,执行数为209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项目2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平方公里;二是提高项目区土地利用效益,有效减轻各种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改善农民劳作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当地经济收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工程进度缓慢,导致资金支付不及时;二是配套设施不完善,缺乏后期管护。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统筹管理,加快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加大工程建设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完善配套设施,加强后期管护。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转移支付名称 |
梁平区2019年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县项目 |
自评总分 (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
联系人 及电话 |
周勇1582373852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 |||
2099 |
2099 |
2099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平方公里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平方公里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
实施项目个数 |
个 |
2 |
2 |
100% |
22.5 |
22.5 |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
km2 |
33 |
33 |
100% |
22.5 |
22.5 | ||
年度工程质量合格率 |
% |
≧90% |
100% |
100% |
22.5 |
22.5 | ||
受益群众基本满意的比例 |
% |
≧90% |
100% |
100% |
22.5 |
22.5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1。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1.梁平区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
(1)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了梁平区福禄镇阳光水库至福禄水厂饮水管道工程、梁平区福禄镇青桥村等饮水工程、柏家镇红卫水库至柏家水厂抽水工程、铁门乡新龙村1、2、3组及蟠龙老林村等饮水工程、金带水厂及金带村级水厂试点改造工程、梁平区复平镇安平、大龙、永和村、小山社区等饮水工程;
(2)2019年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完成了福禄镇紫龙村完善饮水工程、文化镇永远村3、4、5、6组贫困户饮水工程、梁平区东山村、安宁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蟠龙镇、星桥镇、梁山街道等贫困户饮水工程等;
(3)6个相对贫困村饮水工程:完成了梁平区福禄镇紫龙村4、5、6、7组饮水工程、梁平区石安镇莲花村饮水工程、梁平区福禄镇紫龙村1、2、3组饮水工程、柏家镇白仙村、桂花村饮水工程、铁门乡新龙村饮水工程、石安镇涂家坪水厂(联丰、里程、翟溪村)管网改造工程、合兴镇龙滩村、大观大兴村饮水工程。
该项目完成总投资1013.00万元。
经区财政组织的第三方机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4分,评价等级为优。
2.梁平区2018-2019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
该项目完成区移民直补及回龙镇山河村、聚奎镇聚奎村、聚奎镇长岭村等12个镇村的道路硬化(扩建)、云龙镇三清村78亩稻虾池(新建稻虾池5口)、152亩中药材基地产业园工程建设、新建山坪塘1口、蓄水池1口。
该项目完成总投资3937.87万元。
经区财政组织的第三方机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优。
3.梁平区2018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项目。
(1)梁平区2018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云龙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4km²。未纳入股权化改革试点部分共建设坡改梯3214.0亩,纳入股权化改革试点部分经营果林种植1552.61亩,配套建设4.5m宽碎石机耕道1.17km。
(2)梁平区2018年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57km²,新建石坎梯田3.77km²,经果林234.77km²,封禁治理974.21km²,保土耕作1644.25 km²。配套建设40m³蓄水池23座、100m³蓄水池8座,沉砂池53口,截排水沟21.58km,泥结石机耕道1.99km,作业道路13.11km,人行便道23.06km,封禁治理碑5座,流域工程碑3座。栽植梁山柚4.58万株、沙糖桔3.14万株、藤椒26.73万株、麻竹9.53万株;
该项目工程完成总投资1483.41万元。
经区财政组织的第三方机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7分,评价等级为良。
4.梁平区2017年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项目。
该项目完成十个村社,修建公路30条,工程总长度约29.1km;三峡后续职业技能培训139人。
该项目完成总投资1646.82万元。
经区财政组织的第三方机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1分,评价等级为优。
5.梁平区2017-2018年高效节水项目。
该项目2017年度完成明达镇、聚奎镇、铁门乡、回龙镇、大观镇、新桥镇、蟠龙镇、屏锦镇等10个乡镇境内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共2.009万亩(其中:管灌1.721万亩、小管出流0.054万亩、喷灌0.175万亩、滴灌0.059万亩);2018年度完成文化镇、福禄镇、梁山街道境内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共1万亩(其中:管灌0.95万亩、喷灌0.05万亩)。
该项目完成总投资3098.60万元。
经区财政组织的第三方机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6分,评价等级为良。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3-5323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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