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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322419138H/2022-0027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卫生;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财政
发布机构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2-09-28 发布日期 2022-09-30
索引号 11500228322419138H/2022-00277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卫生;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财政
发布机构 梁平区卫生健康委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2-09-28
发布日期 2022-09-30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卫生健康、中医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公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镇(乡)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国家级、重庆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拟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联系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设13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建设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医政医管科、中医科、基层卫生科、妇幼健康科、健康促进科(职业健康科)、人口发展与老龄健康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一共46家,主要包括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执法支队、流动人口管理所、计生药具管理站、人口资源信息中心、基本药物采购中心、基层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以及34家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

机构改革相关情况说明

本部门涉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本系统目前一共有46个二级单位,机构改革方案中将人口资源信息中心、基层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所、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4个单位合并为卫生健康后勤服务中心,基本药物采购中心划给梁平区医疗保障局。机构改革后本系统二级单位将由46个变为43个。2021年度,梁平区基本药物采购中心已由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划归为梁平区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梁平区基本药物采购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仍由梁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2021年度起,梁平区基本药物采购中心决算公开工作由梁平区医疗保障局负责。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57,399.72万元,支出总计157,399.7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81.04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抗疫形势较为稳定,新增医疗卫生设备需求下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抗疫特别国债收入和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较2020年减少;各单位降低日常运行经费和新增医疗卫生设备需求下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疫情影响,事业单位收入2021年较2020年增长。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56,49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69.24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抗疫形势较为稳定,新增医疗卫生设备需求下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中的抗疫特别国债收入和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减少;各单位降低日常运行经费和新增医疗卫生设备需求下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疫情影响,事业单位收入2021年较2020年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33.78万元,占24.8%;事业收入116,562.67万元,占74.5%;其他收入1,101.78万元,占0.7%。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280.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21.42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52,65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80.62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抗疫形势较为稳定,新增医疗卫生设备需求下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中的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和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支出减少;各单位降低日常运行经费和新增医疗卫生设备需求下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8,508.23万元,占90.7%;项目支出14,146.17万元。此外,结余分配4,242.85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0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9.39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受疫情防控影响,资金周转速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836.2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260.92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抗疫形势较为稳定,新增医疗卫生设备需求下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中的抗疫特别国债收入、支出和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支出减少;各单位降低日常运行经费和新增医疗卫生设备需求下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76.55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各单位降低日常运行经费和新增医疗卫生设备需求下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30.07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调增国家奖励扶助项目资金、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资金、卫生人才培训资金、创国卫专项工作经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及村医补助资金、基层医疗机构维修资金、孝老安康工程保险、老龄大学业务经费、病媒生物专项资金、政府一般性债券。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4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86.52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抗疫形势较为稳定,新增医疗卫生设备需求下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中的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和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支出减少;各单位降低日常运行经费和新增医疗卫生设备需求下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27.32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漏报年初项目预算,调增国家奖励扶助项目资金、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资金、卫生人才培训资金、创国卫专项工作经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及村医补助资金、基层医疗机构维修资金、孝老安康工程保险、老龄大学业务经费、病媒生物专项资金、政府一般性债券。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2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是虎城中心卫生院村医补偿款年末未及时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7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7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于年中调整预算时增加。

2)教育支出109.88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47万元,增长719.4%,主要原因是抗疫相关的培训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77.49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8.49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补缴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29,799.94万元,占8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03.83万元,增长109.9%,主要原因是漏报年初项目预算,调增国家奖励扶助项目资金、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资金、卫生人才培训资金、创国卫专项工作经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及村医补助资金、基层医疗机构维修资金、孝老安康工程保险、老龄大学业务经费、病媒生物专项资金、政府一般性债券。

5)农林水支出879.92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9.9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医疗健康扶贫资金由区农委统一编报预算,本资金未纳入卫生年初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1,052.75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04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缴住房公积金,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72.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26.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4.09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人员社保、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导致社保、住房保障支出增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缴职业年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546.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53.49万元,下降50.1%,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按财政要求2020年列入项目支出各单位压缩行政运行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项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4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49万元。本年收入1,786.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79.17万元,下降84.8%,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形势较2020年缓和应急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的投入相应压缩。本年支出1,784.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80.74万元,下降84.8%,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形势较2020年缓和应急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的投入相应压缩。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98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疫情防控形势较为平稳,疫情应急处置相关的公车使用和专家组接待等支出减少;响应国家号召,逐年降低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66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疫情防控形势较为平稳,疫情应急处置相关的公车使用和专家组接待等支出减少;响应国家号召,逐年降低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8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及购买车辆保险。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50万元,下降74.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疫情防控形势较为平稳,疫情应急处置相关的公车使用支出减少;响应国家号召,逐年降低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19万元,下降33.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疫情防控形势较为平稳,疫情应急处置相关的公车使用支出减少;响应国家号召,逐年降低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8.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卫生事务相关督导组、专家组来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的预计产生偏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1万元,增长73.4%,主要原因是接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卫生事务相关督导组、专家组来访较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6辆;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59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0.1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响应疫情防控要求,改线下会议为线上会议,减少了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2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以大规模核酸采集培训为主的疫情相关技能培训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9.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机关日常运行所需的水电燃气费以及机关职工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9.68万元,增长43.2%,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增加,二是核算口径变更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74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1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33.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60.28万元、政府 采购服务支出1,524.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79.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33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2%。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新冠疫苗接种保障设备购置、病媒生物防治技术服务费、新冠医疗废物处置费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13936.4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表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任建,联系电话:023-5322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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