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756/2020-000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756/2020-000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事业改革发展;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财政性资金、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勘察设计行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村镇建设;负责建设科技和人民防空科技推广应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人民防空相关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关内部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信访办)、党建科(法制科)、房地产开发建设科、房地产市场科(住房保障科)、建筑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质量安全科、设计与绿色建筑发展科(科技发展科)、城市建设提升科(房屋征收科)、排水管理科(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科)、村镇建设科、物业监督管理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科(人民防空科)等12个科室。下辖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建设服务中心、建筑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城乡建设档案馆、房屋征收中心、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建设科技发展中心、住房保障中心等8个单位。
经梁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现有人员编制总数112名(机关编制18名,事业人员编制94名),实有104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建设服务中心、建筑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城乡建设档案馆、房屋征收中心、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住房保障中心等。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因职能职责划转,我委新成立一个下属单位(房屋征收中心),同时划转一个自收自支单位(住房保障中心)。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新成立的单位无年初预算,只有年末决算;划转的单位是自收自支年初也无预算,只有年末有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4,151.28万元,支出总计14,151.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83.81万元、下降3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项目经费大幅度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1,99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99.85万元,下降4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项目经费大幅度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98.13万元,占100.0%;其他收入1.62万元,占0.0%。年初结转和结余2,151.5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8,88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48.41万元,下降57.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495.08万元,占28.1%;项目支出6,385.47万元,占71.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270.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4.6万元,增长16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委机关的项目结转资金新增3315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149.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465.32万元,下降37.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的项目经费大幅度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5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11.05万元,下降59.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补助资金有107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1.46万元,增长214.6%。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经费是主要是市级专项资金,年中追加;二是由于机构改革中途从其他单位划转部分项目至我委。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51.0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94.38万元,下降74.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大幅度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8.96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是年中追加及机构改革划转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9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9.48万元,增长146.0%,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资金大。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2.05万元,占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一个单位和新调入人员。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7.9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43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一个单位和新调入人员。
(3)卫生健康支出63.17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成立一个单位和新调入人员。
(4)节能环保支出544.30万元,占1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4.3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属于年中追加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2,172.84万元,占4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8.32万元,增长9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6)农林水支出539.76万元,占1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9.76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属于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1,106.82万元,占2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69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项目正在实施中,部分款项结转下一年度。
(8)其他支出220.02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02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划转来的单位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94.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6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新成立了一个单位,同时划转一个单位到我委系;二是新调入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平时考核、年终目标绩效考核等。公用经费7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7.99万元,增长314.2%,主要原因是一是账务处理调整,二是机构改革新增一部分人员及所属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租车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商品服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50万元。本年收入4,34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09.58万元,增长25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增加。本年支出3,99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59.58万元,增长223.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9万元,下降61.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开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64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出境安排。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出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人员出国出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本部门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上年度均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8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洗车费、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8万元,下降5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车使用频率。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35万元,下降26.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车使用频率、缩减公车费用开支。
公务接待费2.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相关部门到我单位交流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5万元,下降78.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万元,下降56.7%,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规定缩减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40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3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3.69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475.84万元,增长1257.2%,主要原因是2019年账务处理调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71.69万元,增长1123.1%,主要原因是用工作经费弥补机关运行经费的不足。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等。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7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人民防空建设相关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1753.5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3项,涉及资金4621.2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能按进度、要求完成。
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共108.0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相关公共设施的改建及新建,本年度已完成改建车行道约4121.73平方米,新建人行道约4880.28平方米,修建停车位28个,包含集中绿化面积44.5平方米,行道树23棵,两个公交车站点及其他相关设施,施工进度完成80.0%。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21.26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旧房改造,本年度市级下达我区466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我区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要求,全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85户。水污染防治资金:9.3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污水管网;本年度完成全部设计内容的80.0%,建设5.3公里污水管网。人防业务建设费:63.52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人防业务建设,主要包括防空警报器建设、疏散基地建设、指挥平台设备维修、短波电台升级改造。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补助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金带和合兴镇的公共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金带镇:人行道铺设石材2300㎡、安装花岗岩路沿石1000米、铺贴文化石1400㎡、铺设草坪2500㎡、安装木塑围栏1000米、整治绿化庭院1000㎡、安装排污管道800米、修建集中污水收集池2处,整治排水沟1000米、农户改厕20户、整治群众活动广场300㎡、安装雨污检查井26座、安装路灯22盏等。合兴镇:村办公室围墙维修,太阳能路灯安装,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整治,道路提档升级,产业路扩宽,人行便道提档升级等。特色小城镇建设补助资金:1400万元,主要用于屏锦镇的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包括渝江路七桥大道道路修复及油化工程;渝江路街区公厕改造升级项目;渝江路新桥到加油站段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锦水广场环境整治项目;渝江路街区旧房拆除项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249万元,主要用于对公租房、廉租房相关附属工程进行整治及廉租房租赁补贴。旧房整治提升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对功能不完善、风貌不协调的农村住房,以原地整治为主要方式,对三层及以下的农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实施“五整治”(整治庭院、整治墙面、整治屋顶、整治门窗、整治厕所),着力完善居住功能、提升建筑风貌,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让农房既好用又好看;全年完成28个镇乡全年完成旧房提升3000户。城区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和淤泥处置费:143.04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排水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和污泥无害化处置,保障其正常运行。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编制费:12.25万元,主要用于编制重庆市梁平区2019-2021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实施规划咨询业务。乡镇雨污分流:535万元,主要用于启动12个乡镇雨污分流建设;建成雨污管网1公里,污水管网1公里。用非税收入返还作为工作经费的项目资金5个合计有113.42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基本预算的不足,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行。西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资金:220.02万元,主要用于管网建设,建成雨污管网3公里。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主要用于扈家巷片区脏乱差整治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01万元,执行数为108.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经济效益,该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社会效益,有效的改善了广大市民的居住环境,为市民提供了便捷的出行条件,规范了市场秩序,提升了城市形象。三是生态效益,有效的改善了扈家巷片区环境卫生情况,建设绿地,能够更好地促进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四是可持续影响,该项目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区域的基础设施条件。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转移支付名称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
自评总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联系人 |
唐小娟13594534141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108.01 |
108.01 |
108.01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本年度完成改建车行道约4121.73平方米,新建人行道约4880.28平方米,修建停车位28个,其他相关设施,施工进度完成50% |
本年度已完成改建车行道约4121.73平方米,新建人行道约4880.28平方米,修建停车位28个,包含集中绿化面积44.5平方米,行道树23棵,两个公交车站点及其他相关设施,施工进度完成80%。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新建人行道 |
平方米 |
4880.28 |
4880.28 |
100% |
15 |
15 | |
修建停车位 |
平方米 |
28 |
28 |
100% |
10 |
10 | |
改建车行道 |
平方米 |
4121.73 |
4121.73 |
100% |
15 |
15 | |
效益指标 |
%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
管理类指标 |
%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我单位本年度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扈家巷片区脏乱差整治工程项目建设,现将项目绩效自评如下:
(1)项目概况
扈家巷片区脏乱差整治工程根据梁平发改发〔2019〕365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位于梁平区土桥路,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为围绕车行道两侧展开,线路长约534米,其中改建车行道约4121.73平方米,新建人行道约4880.28平方米,路灯11盏,新建休闲广场一座及相关健身器材,修建停车位28个,包含集中绿化面积44.5平方米,行道树23棵,果皮箱9个,两个公交车站点及其他相关设施。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分析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全年到位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08.01万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按扈家巷片区脏乱差整治工程项目进度已完成资金拨付108.01万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号)要求,严格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
2)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年度已完成改建车行道约4121.73平方米,新建人行道约4880.28平方米,修建停车位28个,包含集中绿化面积44.5平方米,行道树23棵,两个公交车站点及其他相关设施。
②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的实施有较为明确的分工管理,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落实到位。本项目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程序办理手续,落实专人及时完善项目资料,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计划表实施,确保项目进度。
③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该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不以营利为目的。
b.社会效益。有效的改善了广大市民的居住环境,为市民提供了便捷的出行条件,规范了市场秩序,提升了城市形象。
c.生态效益。有效的改善了扈家巷片区环境卫生情况,建设绿地,能够更好地促进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d.可持续影响。该项目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区域的基础设施条件。
④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群众的满意度达100.0%,切实改善了广大市民的居住环境和便捷出行。
(3)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单位、科室对该项目绩效指标中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进行评价;二是街头访问该项目周边群众,调查群众满意度。
(4)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无。
(5)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自评得分100分。我单位将以本次绩效评级为契机,进一步改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改善广大市民居住环境和便捷出行。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绩效自评和《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19〕19号)及我区《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梁平委发〔2019〕17号)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委农村危房改造、特色小城镇建设、农村旧房整治提升三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621.26万元。现将总体情况作如下说明:
1、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改造对象为农村建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一般农户中的临界户、动态新增建卡贫困户。重庆市向梁平区下达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466户(C级139户,D级327户),我区结合实际,区级统筹调整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1160户(C级356户,D级804户),计划改造户数覆盖全区33个乡镇(街道),实际完成改造户数1085户,涉及资金1721.26万元,该项目年度实际完成率为93.53%,该项目综合评分9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2、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2019年的特色小城镇建设主要是对屏锦镇渝江路选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包括渝江路七桥大道道路修复及油化工程、渝江路街区公厕改造升级项目、渝江路新桥社区新桥到加油站段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渝江路街区旧房拆除项目、屏锦镇兴平社区锦水广场环境整治项目、渝江路后街综合停车场建设工程、渝江路街区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涉及资金1400万元,该项目综合得分85分,绩效评价为良。
3、农村旧房整治提升项目:该项目主要以沿铁路、沿高速公路、沿江(河)、沿城市周边、沿景区周边“五沿”区域和贫困户为重点,对三层及以下的旧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实施“五整治”(整治庭院、整治墙面、整治屋顶、整治门窗、整治厕所),着力完善居住功能、提升建筑风貌。该项目根据实际整改情况,截止2019年年底实际涉及资金1500万元。综合评分91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2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