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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MB19586756/2021-001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城西片区(原罐头厂网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城西片区(原罐头厂网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渝办发[2011]123号),以及《重庆市梁平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梁平府发[2017]19号),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29日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城西片区(原罐头厂网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双桂街道大河路187号原罐头厂职工宿舍、大河路175号、大河路原大河坝街48号的土地和房屋。

三、征收部门:重庆市梁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四、实施单位:双桂街道、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五、签约期限:20天,起止日期以实施单位通知为准。

六、补偿安置方式:货币补偿。

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八、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九、其他事项:

(一)办公地址:双桂街道大河坝社区二楼棚改办公室。

(二)办公电话:53225338。

(三)办公时间:上班时间。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市梁平区城西片区(原罐头厂网格)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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