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梁平区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政策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质量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引发质量理念、机制、实践的深刻变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和重庆市关于质量强市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全面提高我区质量总体水平,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结合梁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方案》提出,通过一系列措施,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2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5%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制造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流通领域药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重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强区建设取得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全区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强区基本建成。
三、主要内容
《方案》从推动产业质量竞争力增强、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构建高水平质量治理体系5方面,明确了20项具体任务。
一是推动产业质量竞争力增强。增强产业基础质量支撑,聚焦我区重点产业领域,加快实现工程化、产业化突破。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开展制造业提质增效行动,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提升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聚焦我区低空经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集成电路三大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二是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推动农产品食品药品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零售药品监督管理。推动工业产品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特色产业之城,打造西部低空之城,加力推进特色产业延链扩链,健全制造业主体梯度培育体系,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延伸拓展产业链条。推动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监管机制,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加强建材产品质量监管。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打造梁平特色旅游品牌,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优化政务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三是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培育一批质量品牌,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培育“梁平良品”区域公用品牌,做大“梁平制造”品牌,打造“梁平工程”品牌,擦亮“梁平服务”金名片。加强质量品牌推广,搭建品牌展示推广平台,组织梁平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推介会,提升梁平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发挥质量品牌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倡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进优质企业培育计划。
四是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完善计量服务体系,提升计量服务保障能力,积极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的计量市场环境。依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深入开展计量技术业务专题培训。提升标准先进性。坚持标准引领,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开展“标准化+”行动,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各类专业标准组织,支持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提升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社会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安全、贸易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检验检测保障能力。提升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高效性。打造集计量测试、标准研制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为一体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服务。
五是构建高水平质量治理体系。加强质量法治建设,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涉产品质量、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加快质量数字化建设,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重点支持企业加快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模式应用,逐步实现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落实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和职称制度,实施全民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优化质量监管模式,落实“执法十监管”应用,规范涉企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完善质量激励政策,积极推动设立区级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完善质量发展专项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激励机制。推进质量全民共治,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