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梁平府发〔2026〕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梁平区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质量强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结合梁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为聚焦打造“川渝东北边际地区现代化建设先行区”,努力塑造“新和富美”梁平印象提供质量支撑。
1.产业质量竞争力显著提升: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2以上,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显著扩大,服务业新体系更加优质高效。
2.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稳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5%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制造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流通领域药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取得显著进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重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保持100%。服务业供给有效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更高,生活服务品质明显升级。
3.品牌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健全品牌培育、发展、壮大的促进机制和支持制度,在制造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涌现出一批质量过硬、优势明显的品牌产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
4.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更加高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实现更高水平协同发展,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整、运行更加高效、服务更加智能便捷,支撑能力更强。
5.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措施更加健全,质量数字化水平提高,质量监管能力显著增强,质量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市场主体质量意识和全民质量素养显著增强,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到2035年,全区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达到更高水平,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质量强区基本建成。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产业质量竞争力增强
1.增强产业基础质量支撑。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工业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环节,系统梳理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建立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目录,加快实现工程化、产业化突破。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
2.提高产业质量竞争水平。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依托梁平稻、竹、柚、鸭、豆等丰富优质农业资源,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开展制造业提质增效行动,推进传统制造业迭代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质量、管理协同创新,推动主导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健委
3.提升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在全市现代产业体系中找准定位分工,聚焦低空经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预制菜)、集成电路三大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西部低空之城,加大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低空经济产业生态。深耕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预制菜),做优梁平稻产业生态,扩大“梁平稻米”品牌影响,提升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预制菜)产品的个性化、适配度、竞争力。做精集成电路文章,打造“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巩固拓展存量企业集群优势,强化链式思维,紧贴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大数据发展局、高新区管委会
(二)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
4.推动农产品食品药品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和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建设。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加强零售药品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5.推动工业产品高质量发展。围绕建设特色产业之城,加力推进低空经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预制菜)、集成电路等特色产业延链扩链,强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控制。健全制造业主体梯度培育体系,聚焦产业链、创新链、技术链、人才链延链补链、融合发展,推动主导产业加快发展、主导产业上的链主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标准推动消费品质量提升。进一步延伸拓展产业链条,丰富品种、提升品质、创建品牌,丰富消费供给,促进消费流通,聚力打造消费新场景,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
6.推动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加强勘察、设计、监理、检测、造价等各环节监管,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推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实施工程施工岗位责任制,加强全过程质量管控,加强设计与施工协同,完善建筑材料和施工质量监管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链条质量监管。健全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强化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完善工程质量投诉、质量保修等制度。加快高强度高耐久、可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等新型建材研发与应用,推动传统建材升级换代,大力发展绿色建材,鼓励发展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落实建材生产和供应单位终身责任,严格建材使用单位质量责任。加强建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开展对建筑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促进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的建材行业质量提升。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
7.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大力推进物流业务流程再造和物流服务标准化、数字化发展,提升梁平区物流枢纽功能。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发展,为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规范发展网上销售、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消费体验,提升旅游服务供给品质,打造梁平特色旅游品牌。培育体育赛事、社区健身等服务项目,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品质。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建设新型消费体验中心,加强无接触购物、在线消费、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质量管理。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推动提升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水平。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联动审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优化“渝快办”服务平台功能,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发展,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用工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逐步扩大城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委、梁平金融监管支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政务服务办、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8.培育一批质量品牌。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做大“梁平制造”品牌,打造“梁平工程”品牌,擦亮“梁平服务”金名片。促进“老字号”品牌传承创新,支持“梁平柚”“和林生姜”等地理标志品牌化发展,推进“品牌强农”工程,创建“梁平柚”“梁平卤烤鸭”“梁平稻米”等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申报重庆名牌农产品。实施高端品牌引领工程,支持争创中国质量奖、市长质量管理奖,“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等优质工程奖。推动健全品牌标准体系,打造一批自主创新、品质高端、信誉过硬、市场公认的梁平良品。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发展改革委
9.加强质量品牌推广。搭建品牌展示推广平台,依托各类展会、推介会,大力推广梁平品牌。利用新媒体、电商平台等渠道,加强品牌宣传推广,讲好梁平品牌故事。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支持企业导入先进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加强品牌保护和维权。统筹推进商标、老字号、专利、著作权等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公安局
10.发挥质量品牌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倡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推动低空经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预制菜)、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质量创新。推进优质企业培育计划,开展“大手牵小手”行动,将质量标杆企业、“链主”企业先进质量理念、质量管理模式、质量技术资源向产业链两端延伸。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管委会
(四)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
11.完善计量服务体系。提升计量服务保障能力,积极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的计量市场环境。依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深入开展计量技术业务专题培训。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
12.提升标准先进性。坚持标准引领,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开展“标准化+”行动,推动标准化与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各类专业标准组织,支持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发挥市场标准强质量的作用。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
13.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提升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社会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安全、贸易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检验检测保障能力。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跨区域、跨行业整合,积极发展融合分析实验、标准研制、技术研发、培训咨询等多功能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规范质量技术市场发展,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检测水平,不断提高全区检验检测行业的市场化、社会化水平。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高新区管委会
14.提升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高效性。持续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集计量测试、标准研制与实施、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为一体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合理布局质量基础设施,为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协同推进科技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竞争力提升。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围绕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批量生产等环节开展协同创新。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
(五)构建高水平质量治理体系
15.加强质量法治建设。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涉产品质量、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有效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完善产品损害赔偿、质量保证金、产品责任险等多元救济机制,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
16.加快质量数字化建设。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依托市级多跨融合的“大质量”数据库,推进全流程质量监管、全要素质量基础、全领域质量服务、全方位质量提升。支持企业加快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模式应用,逐步实现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
17.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培育一批质量领军人才。落实质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培训制度和职称制度,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培育壮大一批质量经理和质量工程师队伍。依托“巴渝工匠”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培养一批质量领域优秀技能人才。实施全民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将质量内容纳入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教委
18.优化质量监管模式。落实“执法十监管”应用,规范涉企检查事项、频次、内容和标准,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坚持从源头抓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产品依法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重点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19.完善质量激励政策。积极推动设立区级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完善质量发展专项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激励机制。鼓励更多政策和资金投向在质量、标准、品牌、知识产权等领域作出突出成效的组织和个人。建立推进质量强区建设的奖惩激励机制,制定配套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质量投入,激发企业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
20.推进质量全民共治。深入开展“党建引领、质量提升”活动,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新局面。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动员各行业、各地区及广大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及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推进行业质量诚信自律。引导消费者树立绿色健康安全消费理念,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建立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强化统筹谋划、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有序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各镇街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将质量强区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确保质量强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推动将质量强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保障各项任务落实见效。
(三)完善质量考核
深化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推动质量强区建设工作“赛马比拼”。建立健全质量督促检查和整改落实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
把质量工作相关内容纳入党校和各类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质量强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质量、参与质量强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凝聚质量强区建设的共识和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