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以案定补、分级分类、专款专用、闭环监管,激励调解员、规范经费、保障调解实效。
一、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原则
以案定补:调解成功并规范结案才发补贴,不成功/未归档/未录入系统不予补贴。
分级分类:按案件难易、涉案金额、社会影响分档,梯度补贴。
专款专用:财政预算保障,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公开透明:审核公示、直接发放至调解员个人账户。
二、补贴对象
经司法局备案的专/兼职调解员(村/社区、乡镇、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禁止兼职取酬)
三、案件分级与补贴标准
(一)口头案件:案情简单、口头协议、履行完毕、有登记。调解成功补贴20元/件。
(二)书面案件(分4档):
1.简单纠纷:案情简单、无需取证、现场达成书面协议。调解成功补贴25元/件。
2.一般纠纷:案情一般、简单取证、一次性调解成功、协议金额5万元(不含)以内或当事人2-4人。调解成功补贴50元/件。
3.重大纠纷:案情复杂、调解难度大、涉案人数多、需调查取证或咨询专家意见、协议金额5万-20万元(不含20万元)或当事人5-10人。调解成功补贴100元/件。
4.疑难纠纷:参与人数多、涉及范围广、调解周期长、社会影响重大、需多部门参与配合、越级上访或民转刑、上级领导有批示指示、多次调解且履行难度大、协议金额20万元(含)以上或涉及当事人10人以上。调解成功补贴300元/件。
集团案件:对应等级首件全额,其余按对应等级30%计发,总额不超过同等级标准的3倍。
四、审核与发放流程
案件办结:调解成功、录入调解系统、立卷归档。
案件审核:调委会申请、司法所初审、区司法局复审。(行专调委会直报司法局审核)
补贴发放资料审核:各调委会根据“重庆调解在线”系统中录入的案件填报汇总表、明细表。经司法所审核后报区司法局复审,行专调委会由调委会主任和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区司法局审核。
公示:区司法局核定补贴金额后,各调委会进行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发放:公示反馈无异议,区司法局将案件补贴转至调解员个人银行账户。
频次:按季度发放。
五、经费保障与监管
来源:财政全额保障,纳入预算。
监管:逐级审核、抽查回溯、虚报冒领追责、接受社会监督。
六、政策意义
规范经费使用,防范廉政风险,稳定调解员队伍,提升基层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