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25-00035 | 发文字号 | 梁平府办发〔2025〕48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5-08-08 | 发布日期 | 2025-08-18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25-00035 |
发文字号 | 梁平府办发〔2025〕48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8-08 |
发布日期 | 2025-08-18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梁平府办发〔2025〕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提升梁平区农村饮水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饮水高质量发展,结合《重庆市梁平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总书记“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的工作指引和关于农村供水保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有效解决特殊干旱年份整村连片缺水问题,基本解决抗风险能力弱的农村地区饮水问题,大幅提升农村饮水质量,惠及农村居民20.2万人。特殊干旱年份因旱缺水人口控制在2‰以内,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达到92.2%,规模化水厂覆盖率达到88.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全面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
二、重点任务
(一)水源提升行动。因地制宜,结合梁平区水网建设规划,着力解决水源调蓄调配能力不足、易旱区域时节性缺水等问题。对水源水量保证率不高或水质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区域,综合采取优质水源置换、水源整治等措施,多源互济提升区域水资源配置和联合调度能力,逐渐减少水量、水质稳定性较差的溪沟、山泉等小微水源。2025—2026年,全区实施水源提升项目6处。其中,2025年置换1处优质水源,新建完成包括四安村、陆坪村、安乐社区等4处分散式水源工程;2026年完成1处分散式水源工程(即梁平区小型水源整治工程)。
(二)水厂提升行动。加快农村水厂规模化、规范化建设与改造,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着力解决农村供水能力与城镇、产业、旅游、人口分布等发展需求不匹配的问题。大力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以城带镇、以镇带村、以大带小,扩大规模化供水覆盖范围。规模化水厂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以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与改造为抓手,加快设施老化、净水工艺落后的供水工程维修改造,提升制水能力和工艺水平。2025—2027年,全区实施柏家水厂、竹山水厂2处水厂提升工程。
(三)管网提升行动。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要求,以能自流尽量自流为原则,满足群众需要,通过合理布设供水管网及调压站、调节池等附属设施,着力解决管网输配水能力不足、管网老化破损等问题。加快城镇及规模化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强化相邻水源之间、水厂之间的管道连通,提升供水保证率。根据村镇供区用水负荷变化及供区范围拓展及时改造或延伸供水管网,提升管网输配水能力,满足村镇及产业发展用水需求。2025—2027年,建设管道长度385.4公里,其中2025年建设管道158.4公里,2026年建设管道176公里,2027年建设管道51公里。
(四)水质提升行动。按照重保护、强监测、保安全的原则,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安全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水源水质不稳定、净化消毒设施不完善及制水工艺落后等问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选址论证,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监督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面纳入基层自治管理范围。配套完善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强化卫生监督管理。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水质监测结果共享和供水水质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监督检测,加强水质自检、巡检、抽检。2025年完成3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2027年提升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
(五)数字能力提升行动。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的原则,基于梁平区智慧人饮平台,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全链条态势感知能力体系,着力解决农村供水信息交互不畅、监管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积极配合市水利局“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应用系统开发,提供梁平区集中式供水工程数据,构建“全过程风险管控,全链条运营监管,全方位评价提升”三个应用场景,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水量水质在线监测。2025年配置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设备16处,规模化供水工程全面实现在线监测。
(六)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县域统管,建立以梁平区梁禹供水有限公司为县域统管主体的农村饮水管理体制,着力解决农村饮水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按照体系布局完善、设施集约安全、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标准,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2025年梁平区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规模化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新增18处标准化管理工程;2026年新增18处标准化管理工程;2027年新增16处标准化管理工程。
(七)应急能力提升行动。按照防风险、强应急、守底线的原则,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风险防控处置机制,着力解决应对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预测能力不足、处置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逐步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平急两用应急保障体系。区水利局和梁平区梁禹供水有限公司分级制定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健全农村供水风险防控与处置预案体系。强化干旱缺水、管道冻堵、水质污染等风险防控,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四预”能力。2026年,实施农村供水应急能力提升工程7处。
三、政策措施
(一)健全项目推进协同机制。坚持民生导向,充分尊重基层组织和群众意见,聚焦农村供水薄弱环节,整合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推动农村居民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按照专项行动项目清单,充分考虑规自、生态、林地、河湖保护等管控因素,相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一体化推进农村饮水“投、建、管、服”相关工作。专项行动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区县项目库,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有序实施。
(二)建立县域统管机制。推行“政府主导、行业监管、公司运营、权责明晰”的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模式。梁禹供水有限公司为全区规模化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主体单位,负责规模化供水工程的日常运行、管护、维修等工作;进一步推进梁禹供水有限公司承担全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等工作。区水利局负责业务指导,区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全覆盖。
(三)加强供水价格管理。规模化供水政府定价,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准确核定供水成本;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水价可实行政府定价、供用水双方协商定价、群众“一事一议”定价等方式。对于农村供水规模利用率较低的工程,可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促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供水工程可持续运营。
(四)优化运行补贴机制。区财政每年筹集300万元对实际供水价格达不到成本水价、无法满足供水单位运行管护的进行重点补贴,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正常运行。特别是对于长输供水管道、高扬程提水泵站及老旧供水设施等,将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水价补贴、水质监测等经费纳入重点补贴范围。
(五)完善企业考核机制。建立资产运营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跨部门协作考核机制,兼顾企业运营经济效益指标及饮水安全社会效益指标,突出国有供水企业保障农村居民供水的社会责任和市场服务职能,结合水价形成机制和财政补贴政策,激励国有企业主动介入和拓展农村供水市场,推进城乡供水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服务质量。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水利局牵头建立健全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统筹协调机制,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工作评价。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督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支持区政府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农村饮水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合理的农村水价机制。区财政局统筹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和运维,指导督促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和发行,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项目规划选址,负责将专项规划和重要项目统筹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保障农村饮水项目用地需求。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划选址及水源保护区划定的工作,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和监管。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做好城市水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做好供水水质卫生监测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指导督促符合条件的专项行动项目纳入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库。区国资委负责指导制定承担农村饮水事务的国有企业考核政策,督促国有企业主动承接农村饮水事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用于专项行动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梁平区为主体储备、申报、使用、偿还、监管等,区县承担专项行动资金的支出责任,应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区财政局要发挥审计、财会监督的职能作用,严防发生弄虚作假、侵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资金使用质效。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导金融资源、社会资本投入专项行动,鼓励项目法人通过银行融资、股份制合作等市场化方式,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同时加快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积极争取市级财政奖补资金。
(三)严格监督评价。建立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制度,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前期工作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项目建设进度、资金落实及完成等情况进行通报,对项目推进不力的单位、部门及时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警示鞭策,定期调度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市财政局将专项行动项目资金纳入转移支付监测预警范围,强化资金使用监管。
附件:1.主要目标指标表
2.主要任务清单
3.梁平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项目表
4.分年任务表
5.名词解释
附件1
主要目标指标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目标指标 |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
梁平区 |
全市 |
梁平区 |
全市 |
梁平区 |
全市 | |||
1 |
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 |
% |
91.7 |
89.2 |
91.9 |
90 |
92.2 |
90.8 |
2 |
农村规模化水厂覆盖率 |
% |
87.9 |
65.5 |
88.2 |
69 |
88.5 |
72.5 |
3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94.8 |
92.2 |
95.4 |
93.6 |
96 |
95 |
4 |
规模化水厂在线监测率 |
% |
82 |
50 |
94 |
80.1 |
100 |
100 |
5 |
县域统管率 |
% |
100 |
73.7 |
100 |
84.2 |
100 |
100 |
6 |
规模化水厂及千人供水工程应急备用水源配备率 |
% |
53.1 |
37.7 |
55.6 |
41.8 |
58 |
46 |
附件2
主要任务清单
区县 |
建设水源工程数量(处) |
建设(扩建)水厂 工程数量(处) |
建设管网长度 (公里) |
划定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数量 (处) |
配置集中供水工程 在线监测设备数量(处) |
新增标准化管理 工程数量(处) |
实施应急能力提升 工程数量(处) |
梁平区 |
6 |
2 |
385.4 |
3 |
16 |
52 |
7 |
附件3
梁平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万元) |
投资合计 (万元) |
专项债额度(万元) |
1 |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规模化供水工程管网延伸) |
5300 |
36765 |
4080 |
2 |
农村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文化镇、龙门镇等) |
4500 |
3500 | |
3 |
柏家水厂改扩建工程 |
3500 |
2747 | |
4 |
响鼓岭水厂至复平镇、合兴街道等引调水项目 |
2800 |
2150 | |
5 |
供水工程水质在线监测及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2800 |
2150 | |
6 |
七里沟水库至大沟水厂、大观水厂供水工程 |
1400 |
1100 | |
7 |
蟠龙镇、大观镇等供水改造项目 |
1300 |
1000 | |
8 |
仁贤街道等供水改造工程 |
1200 |
930 | |
9 |
小型水源整治工程(东山、西山分散式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 |
700 |
540 | |
10 |
英勇水库引水工程 |
220 |
170 | |
11 |
梁平区农村供水智慧化升级改造工程 |
12088 |
9669 | |
12 |
梁山街道沙坝村人饮工程 |
117 |
93 | |
13 |
张星桥水库至盐井河水厂原水管道应急抗旱抢险工程 |
840 |
671 | |
14 |
重庆市梁平区2025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
325 |
405 |
\ |
15 |
福禄片饮水工程 |
25 | ||
16 |
和林、大观、竹山等镇人饮应急工程 |
30 | ||
17 |
蟠龙片饮水工程 |
25 | ||
总计 |
37170 |
37170 |
28800 |
附件4
分年任务表
区县 |
行动类别 |
完成年份 (年) |
工程类型 |
数量 |
梁平区 |
水源提升行动 |
2025 |
置换优质水源 |
1处 |
分散式水源工程 |
4处 | |||
2026 |
分散式水源工程 |
1处 | ||
水厂提升行动 |
2027 |
规模化水厂扩建 |
2处 | |
管网提升行动 |
2025 |
建设管道 |
158.4公里 | |
2026 |
建设管道 |
176公里 | ||
2027 |
建设管道 |
51公里 | ||
水质提升行动 |
2025 |
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 |
3处 | |
2027 |
提升区疾控中心常规指标检测能力 |
1处 | ||
数字能力提升行动 |
2025 |
配置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设备 |
16处 | |
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
2025 |
新增标准化管理工程处数 |
18处 | |
2026 |
新增标准化管理工程处数 |
18处 | ||
2027 |
新增标准化管理工程处数 |
16处 | ||
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
2026 |
水厂连通 |
7处 |
附件5
名 词 解 释
1.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城乡供水资源整合,对城市和农村供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质量、同服务。本方案结合重庆市实际,重庆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包含城市水厂、农村规模化水厂、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
2.集中供水工程:指从水源集中取水,经净化和消毒后,通过配水管网输送到用户或集中供水点,且设计供水规模大于等于10立方米/天或设计供水人口大于等于100人的供水工程,包含规模化水厂、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3.规模化水厂:指设计供水规模大于等于1000立方米/天或者设计供水人口大于等于1万人的集中供水工程。
4.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包括千人供水工程、百人供水工程。千人供水工程:指设计供水规模大于100立方米/天且小于1000立方米/天或者设计供水人口超过1000人且小于1万人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百人供水工程:指设计供水规模大于10立方米/天且小于100立方米/天或设计供水人口超过100人且小于1000人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
5.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符合《小型农村供水规范化提升技术规程》要求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
6.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以保证供水安全和可靠,提升供水水量和水质保障程度为目标,对现有农村供水工程进行工艺改进、构筑物改扩建、主要单元更新和管理能力提升的活动。
7.小散工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设计供水规模小于10立方米/天且设计供水人口小于100人的分散供水工程。
8.县域统管:指以县域为单元,由专业化供水机构实施县域或片区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
9.重点水源工程:指小(2)型及以上水库和年引提(调)水能力10万立方米以上的引提(调)水工程。
10.特殊干旱年份:由于降水量显著低于正常水平(本方案主要参考近20年的农村地区降水量),导致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年份。
11.易旱区域:经常发生旱灾的区域(本方案以我市有完整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旱情的2022年、打破自1961年以来特重高温天气持续时间最长记录的2024年发生农村饮水干旱缺水涉及的镇、村为基础,结合区县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易旱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