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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38C/2026-00015 发文字号 梁平府办发〔2026〕8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梁平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4-02 发布日期 2026-04-07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038C/2026-00015
发文字号 梁平府办发〔2026〕8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梁平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4-02
发布日期 2026-04-07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梁平府办发〔2026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6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4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力推进消防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着力提升“四个能力”建设,努力完成火灾起数和亡人数“双降”目标,实现重大及以上火灾“零发生”,以“十五五”规划为牵引,以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为主线,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奋力推动消防救援事业实现更加协调、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消防工作要点》(渝府办发〔202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消防工作治理情况实际,现将2026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制定如下。

完善责任体系着力提升协同共治能力

(一)加强党委政府统筹领导。推动落实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部门定期报告的“双定期”制度,将消防安全纳入党建统领“885”机制,“督检考”计划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强化结果应用。健全警示约谈、督查督办、追责问责制度,及时研究明确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二)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融入行业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四个一”(消防形势研判、隐患

排查整治、消防明查暗访、集中约谈培训)机制。持续开展重点

对象教学培训式服务,全面落实与教育、住建、城管、文旅、民政、电力等部门(单位)协同机制,与邮政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对各类物流场所开展专项消防安全检查,强化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全链条监管。

(三)压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度,鼓励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应用数字化手段规范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法依规申报备案,火灾高危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四)提升综合统筹协调能力。充分发挥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议事协调运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会商研判、晾晒通报、案例复盘。重点时段、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强消防安全提示,强化部门联合督导检查。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推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

(五)推进火灾调查处理提质增效。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核查检查长效机制,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备案审查和督办制度。落实《重庆市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指引》《重庆市高层建筑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严格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实施和整改评估,强化调查处理结果应用。探索推进区级火灾调查技术中心实体化运行,推动火灾调查装备迭代升级,探索建设新

能源火灾实验室。

完善治理体系着力提升风险防治能力

(六)抓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打表推进《重庆市进一

步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若干措施》(渝府办发〔202554号),强化“规、建、管、用”全链条管控,深化用电安全、“三无”建筑等突出风险整治,强化消防设施建设管理,“一楼一策”推进遗留隐患整改,常态开展滚动排查整治。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融入平安重庆建设和“141”基层智治体系,完善层级闭环管控机制。深化“高楼消防”应用,全面提升高层建筑监测预警、协同治理和联动处置水平。加快消防物联感知设备建设接入,打造“防灭管”智能体,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智治场景”,迭代升级“高楼消防码”,上线五色风险预警、单位防火巡查、外墙保温材料监管等多跨应用场景。制定住宅类高层建筑维修施工消防安全监管机制。扎实推进重点民生实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守护工程”。

(七)强化重点行业火灾风险防治。纵深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巩固电动自行车、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治理成效。强化经营性自建房、老旧小区、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等高风险领域消防安全治理,推动纳入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等工作,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加强厂房库房、工业园区、养老院、医院、学校、商场市场、宗教和文物建筑以及小型餐饮场所等防控薄弱对象的排查整治,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分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完善消防车通道治理机制,督促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完善标识标志,落实巡查管理责任,将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纳入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内容,每年

对标识标志进行1次全面检查。

(八)深化全链条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抓实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城市群租空间等专项整治,深化“消电筑安”协同守护行动和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监管,开展网售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推进易燃可燃外墙外保温材料、外保温系统空腔等问题治理,加快推进15年以上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评估评定,提升建筑保温材料标识信息化水平,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加强施工进场检测。

(九)落实新兴业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新兴业态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推进消防安全数字化治理,推动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民宿、培训机构、家庭酒吧、提供影视点播服务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和新能源、演艺新空间等业态,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及时劝阻、制止、报告违法改建、违规经营等行为。

(十)狠抓薄弱环节火灾风险防范。针对“九小场所”,重点整治违规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违规设置广告牌等隐患。针对小餐饮场所,重点整治疏散通道不畅、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厨房安全分隔不到位等隐患。针对“一老一小”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敲门提示和帮扶服务。

(十一)做好重要节事消防安全保卫。积极探索重大活动消防安保数字化、标准化建设,精致、细致、极致做好各项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组织开展“蓝盾”系列错时检查行动。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宗教活动、景区景点等场所和私人影院、家庭酒吧、剧本娱乐等新业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十二)提升消防服务发展质效。开展优化消防服务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推动消防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有机衔接,提升执法效能。大力培育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等专业人才。严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规范消防设施维保检测。

完善基础体系着力提升本质安全能力

(十三)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编制实施全区“十五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落实《重庆市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启动新一轮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小型消防站建设。深化消防装备更新换代,将消防设施、老旧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

(十四)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落实乡镇(街道)消防管理人员、综合执法人员、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业务轮训机制。推动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委托执法,努力构建起“党政领导、消防牵头、部门协同、县乡一体、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工作新格局。

(十五)充实多元消防救援力量。按照“应消一体、站队一

体、综合建队”原则,加强消防救援力量整合,各乡镇依托乡镇应急救援大队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补齐基层消防力量短板。稳步推进专业队伍救援能力分级测评和政府专职消防员、特种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微型消防站装备检查维护、训练演练和值班值守,强化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勤联训联战,提升多元消防救援力量的应急救援能力。

(十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系统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物业、电力、燃气等单位企业打造“服务+消防”模式,引导通信运营商、快递企业、电商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宣传。加强消防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消防安全素质调查评估,加大典型火灾警示宣传力度,拍摄制作火灾典型案例警示录。强化舆情应对处置和应急宣传能力。强化消防新媒体账号运营和监管应用,常态化发布火灾警情信息和案例,曝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深化重点行业消防安全培训,开展一线岗位员工消防实操实训。

完善数治体系着力提升消防智治能力

(十七)加快物联感知设备建设接入。加快推进高层建筑消防物联感知设备接入,将消防物联感知设备接入工作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强化物联感知数据汇聚、治理与运用,推行非现场消防监管模式。20266月底前,全区609栋高层建筑物联感知设备应累计接入305栋;9月底前,应累计接入426栋;11月底前,应累计接入487栋,达到总量接入率的80%20276月底前,完成所有高层建筑物联感知设备接入。

(十八)提升“高楼消防”应用质效。区消防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联动各乡镇(街道),办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守护”项目民生实事,推动“高楼消防”应用深度融入三级数字化城市运行与治理中心,迭代升级“高楼消防码”,推广“AI+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智管”综合场景。

(十九)拓展消防数字化治理覆盖面。规范运行消防大数据,健全数据治理、运营分析和调度晾晒等工作机制。探索推动“渝消守护码”提质扩面,逐步向大型综合体、厂房库房等领域拓展。推行信用监管和非现场消防监管,深化“独居老人安全守护”“电气火灾智防”“动火作业全过程监管”应用全市共享复用,推进“火灾调查处理和权益保障一件事”开发复用,推动“全民消防提素强能”应用注册使用,探索开发“消防产品质量智管一件事”。优化迭代重庆执法检查系统,完善执法监督数字化体系,探索建设AI智能体模型。

附件:2026年全区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和核心指标清单


附件

2026年全区消防工作重点任务和核心指标清单

重点任务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备注

完善责任体系着力提升协同共治能力

(一)加强党委政府统筹领导

1

将消防安全纳入党建统领“885”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和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健全警示约谈、督查督办、追责问责制度,及时研究明确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区消防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落实行业部

门监管责任

2

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融入行业日常管理,落实“每季度一次形势研判 ,每年一次隐患整治、一次明查暗访、一次约谈培训”机制。

区消防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

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交通运输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二)落实行业部

门监管责任

4

深化学校、养老机构、医院、星级酒店、文物建筑等重点对象教学培训式服务。

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5

完善消防与教育、民政、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部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强化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全链条监管。

区消防救援局、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

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6

落实《民政与消防部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协作事项清单》,加强行业信息共享互通、火灾函告、火灾风险防范、联合检查督办、消防救援联勤联动、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

区民政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7

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工作联动协同,建立公众聚集场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及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协同办理机制,建立完善新建重点工程、既有建筑改造等施工项目火灾风险协同防控机制。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8

落实消防与城市管理部门协同机制,加强“生命通道”联合整治,强化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协同推进打造综合场景,深化消防安全宣传协作。

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9

实施《消电筑安协同守护行动计划》,强化宣传教育、协同联动,加强产品、线路、充电设施安全,推进数字治理与数据共享。

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10

建立邮政与消防部门协作机制,对辖区大型品牌寄递企业分拨中心,常态化开展防火业务指导和灭火救援疏散演练,提升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市邮政管理局一分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三)压实社会单

位主体责任

11

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消防设施定期维保、消防控制室值班等制度,鼓励应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消防管理,依法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维保检测。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法依规申报备案,火灾高危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区消防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提升综合统

筹协调能力

12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议事协调运行机制,加强统筹协调、会商研判、晾晒通报、案例复盘。重点时段、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强消防安全提示,强化部门联合督导检查。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推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

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五)推进火灾调

查处理提质增效

13

落实《重庆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重庆区高层建筑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重庆区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指引》,固化警示教育、约谈通报、案例复盘、函告提醒、整改评估等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14

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火灾调查信访事项核查检查长效机制,强化调查处理结果应用,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

完善治理体系着力提升风险防治能力

(六)抓实高层建筑

消防安全治理

15

常态化开展高层建筑滚动排查整治,每年组织开展一轮全覆盖排查,深化“一楼一策”遗留隐患整改;落实电力、通信、广电与物业服务企业电缆井施工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落实“三无”高层建筑管理责任。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16

强化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将消防设施纳入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将“三无”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纳入城区更新提升行动内容,推动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17

加强高层建筑规划源头管控,合理确定片区开发强度及建筑高度,统筹谋划高层建筑相对集中布局,留足灭火救援行动空间。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18

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融入平安重庆建设和“141”基层智治体系,完善层级闭环管控机制。

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19

指导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每年开展1次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每年组织1次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综合演练;推动高层建筑配置防烟逃生面罩、疏散引导箱等器材。

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七)强化重点行业

火灾风险防治

20

加强多业态生产经营场所、城区群租空间、厂房库房、工业园区等高风险场所隐患综合治理,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未完好有效、电气线路不规范、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

城乡建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21

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医院、学校、宗教、文物建筑等敏感场所隐患排查,重点整治消防设施、电气线路、防火分隔等突出问题。

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民族宗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22

深化畅通“生命通道”行动,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联合执法,持续整治占堵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招牌遮挡逃生窗口等影响逃生及灭火救援的行为。

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23

完善消防车通道治理机制,督促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完善标识标志,落实巡查管理责任,将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纳入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内容,每年对消防车通道标识标志进行1次全面检查。

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

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

(街道)

(八)深化全链条安

全隐患整治工作

24

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宣贯,建立落实充电设施建设与车辆增长动态匹配机制,持续查处违规停放充电和非法拼装改装行为,加快推进锂电池健康评估,持续推广在楼宇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25

深化动火作业整治,落实“两小工程”备案要求,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考培机构专项治理,持续查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推行动火作业数字化监管,推广“动火作业全过程监管”、“动火动焊安全监管”应用,加快焊机“加芯赋码”、“ 一机一码” 改造。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26

深化建筑保温材料整治,加强室内装配式冷库和冰雪场馆监管,推进易燃可燃外墙外保温材料、外保温系统空腔等问题治理 ,加快推进15年以上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评估评定,提升建筑保温材料标识信息化水平,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加强施工进场检测。

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九)落实新兴业态

安全监管机制

27

对民宿、培训机构、家庭酒吧、提供影视点播服务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和新能源、演艺新空间等业态,严格依法登记注册,加强改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管,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措施;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及时劝阻、制止、报告违法改建、违规经营等行为。

区商务委、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十)狠抓薄弱环节

火灾风险防范

28

针对“九小场所” ,重点整治违规锁闭安全出口、 占堵疏散通道、违规设置广告牌等隐患。

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29

针对小餐饮场所,重点整治疏散通道不畅、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厨房安全分隔不到位等隐患。

区商务委、区消防救援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区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30

针对“一老一小”等特殊困难群体,开展敲门提示和帮扶服务。

各乡镇(街道)

(十一)做好重要节

事消防安全保卫

31

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宗教活动、景区景点等场所和私人影院、家庭酒吧、剧本娱乐等新业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区文化旅游委、区公安局、区民民族宗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

(街道)

(十二)提升消防服

务发展质效

32

开展优化消防服务护航经济发展专项行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完善社会单位“自查自改不罚、认错认罚从宽、逃避被查从严”制度。培育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等专业人才。严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规范消防设施维保检测。

区消防救援局、区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

完善基础体系着力提升本质安全能力

(十三)推进公共消

防基础建设

33

编制实施全区“十五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34

落实《重庆市城乡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启动新一轮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进城区小型消防站建设。

区消防救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街道)

35

深化消防装备更新换代。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36

将消防设施、老旧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区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十四)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

37

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机制,动态优化调整消防赋权、委托行政执法事项。

区消防救援局、区司法局,各乡镇

(街道)

38

强化基层消防管理人员、综合执法人员、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培训。

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

(街道)

(十五)充实多元消防救援力量

39

按照“应消一体、站队一体、综合建队”原则,加强消防救援力量整合,建立联训联演联考机制。健全消防队伍业务指导、执勤训练、调度指挥、联勤联动、业务培训机制,加强微型消防站装备检查维护、训练演练和值班值守,强化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勤联训联战。

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十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40

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利用消防宣传月、科普月等活动,强化消防安全新闻发布、科普宣传、案例警示和隐患曝光。加强敏感火灾事故的舆情监测。推进消防安全教育场馆建设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提档升级。深化重点行业消防安全培训,开展一线岗位员工消防实操实训。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科技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完善数治体系着力提升消防智治能力

(十七)加快物联感知设备建设接入

41

加快推进高层建筑消防物联感知设备接入,要将消防物联感知设备接入工作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强化物联感知数据汇聚、治理与运用,推行非现场消防监管模式。

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十八)提升“高楼消防”应用质效

42

消防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联动各乡镇(街道),办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守护”项目民生实事,推动“高楼消防”应用深度融入三级数字化城区运行与治理中心,迭代升级“高楼消防码”,推广“AI+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智管”综合场景。

区消防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九)拓展消防数字化治理覆盖面

43

推动高层建筑数字化治理模式逐步向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大型商业综合体、厂房库房、轨道交通等领域延伸,推广独居老人安全守护、电气火灾智防、动火作业监管应用。

区消防救援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运输委、各乡镇(街道)

核心指标

序号

名称

2026年目标

责任单位

1

火灾起数

≤240起,同比不上升

区消防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

百万人火灾死亡率

< 1.75,同比下降2%

区消防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

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1

区消防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

高层建筑消防物联感知设备接入覆盖率

≥80%

区消防救援局

5

安装消防物联感知设备的老旧高层建筑栋数

33

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6

为高层建筑内的独居老人、空巢老人、 留守老人配设电气火灾智防、联网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消防自救呼吸器等消防器材户数

365

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7

高楼消防码赋码张贴率

≥99.3%

区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8

动火作业消防隐患事件办结率

≥80%

区消防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9

电气火灾隐患事件办结率

≥88%

区经济信息委,各乡镇(街道)

10

高层建筑重点场景非现场监管闭环率

≥80%

区消防安全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11

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和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配件比

≥ 1:5

区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街道)

12

城区小型消防站建设数

≥1

区消防救援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4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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