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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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噪声敏感建筑物
集中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梁平府发〔2025〕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梁平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划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有关要求,进一步改善梁平区声环境质量,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函》(渝环〔2023〕106号)等规定,结合《梁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和梁平区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类型,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工作,编制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重庆市梁平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
二、基本原则
依法划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技术标准科学划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以城市实际建成情况现状为基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划定,切实维护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的严肃性。
以人为本。顺应人民群众对宁静宜居生活的向往,将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城市宜居生活水平。
统筹兼顾。以梁平区国土空间规划为指导,衔接《梁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梁平府办发〔2023〕30号),结合梁平城区用地现状,综合考虑噪声敏感建筑物占地面积、噪声污染影响范围和程度、周边噪声敏感建筑物对声环境质量的改善需求,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三、划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3.《“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
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5.《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63号)。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
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7.《重庆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发﹝2015﹞429号);
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9.《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23〕106号);
10.《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
1.《重庆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重庆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
3.《重庆市梁平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4.《重庆市梁平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5.《重庆市梁平区“十四五”城市基础设施规划(2021-2025年)》(梁平府发〔2022〕20号);
6.《重庆市梁平区城市更新提升“十四五”行动方案》(梁平府发〔2024〕4号);
7.《重庆市梁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梁平府办发〔2023〕30号);
8.2023年~2024年梁平区建筑工地噪声投诉信息;
9.2021年~2023年梁平区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及监测数据;
10.梁平区“市级宁静居住小区”名单;
11.2024年梁平区在建或已批复建筑工地清单。
四、术语和定义
1.噪声敏感建筑物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2.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指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
五、划分步骤
(一)摸清底数。结合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现状及噪声敏感建筑物资料数据等,全面摸清噪声敏感建筑物空间分布。
(二)构建方法。结合梁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与噪声敏感建筑物的空间分布,按照《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噪声敏感建筑物占地面积、噪声污染影响范围和程度、周边噪声敏感建筑物对声环境质量的改善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划定。
(三)区域整合。对相邻区域进行整合,结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将相邻的单元连成片;充分利用交通干线、河流、沟壑、绿地等明显的地理信息物对外延边界进行优化;单块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1平方公里,因受地形和国土空间规划等原因,部分的地块较小且分散,保留独立性。
(四)征求意见。对初步划定的区划方案进行分析、调整,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社会公众以及专家意见,完成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
(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依据《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发〔2023〕106号),将梁平区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现状用地类型确定为噪声敏感地块,将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工业生产、仓储物流、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等用地以及一定规模的湖库、公园、绿地、空地等现状用地类型确定为其他地块。
根据划分过程分析,本次梁平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以《重庆市梁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梁平府办发〔2023〕30号)梁平区中心城区声功能区划分边界为划定范围,以梁平区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和遥感影像等为参照,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及实际情况综合划定。全区共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27个,面积共计9.551km2,占梁平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定面积(39.8km2)的24%。梁平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其他区域分布见附件1,梁平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划分结果统计表见附件2。
依据《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发〔2023〕106号),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周边直线200m范围内,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优化确定的范围内,如存在一定规模的建筑施工工地,则该范围自动划为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并按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有关要求进行管理。
若建筑施工工地采用有效降低噪声的施工工艺、设备等措施,或建筑施工工地完成施工,噪声敏感建筑物不再受建筑施工噪声影响,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自动取消。
(一)明确职责分工
根据《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生态环境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公安、规划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文化旅游、海事、铁路监督管理、民用航空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二)强化监管执行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鼓励公众参与,加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宣教工作。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为载体,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声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单位和公众保护声环境的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举报涉及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声环境污染的违法事件,提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声环境保护法的自觉性。
本方案严格修改程序,确因建筑物属性、用地性质发生实际变化,可实施动态修编,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分布图
2.重庆市梁平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信息表
附件1

附件2
梁平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信息表
|
序号 |
编码 |
涉及声功能区编号 |
面积(km2) |
敏感建筑物面积占比(m2) |
划分范围描述 |
重点噪声敏感建筑物 |
|
1 |
LPJQ-001 |
5001554bL005、5001552L035 |
0.299 |
68.58 |
梁平南站(不含)以西、湖滨路以北、月桂路及碧桂路以南 |
泽科·桂湖郡A区、泽科·桂湖郡B区、明珠湖畔;巨源·湖畔壹号、海成御湖别院A区、梁平区体育馆、梁平区民政局、梁平区总工会 |
|
2 |
LPJQ-002 |
5001553L006、5001553L009、5001553L010 |
0.37 |
20.00 |
偓子路及水竹路以西、国道G318以北,松竹路以东,工业大道南侧梁平人民医院(高新区)及梁平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及梁平职校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梁平区招商投资促进局、重庆梁平职校、颂和时代城、梁平区福德小学、松竹雅苑 |
|
3 |
LPJQ-003 |
5001553L009 |
0.22 |
29.73 |
智慧小镇·云集及其东侧居住小区 |
智慧小镇·云集 |
|
4 |
LPJQ-004 |
5001553L010 |
0.26 |
76.47 |
恒森观天下及金科海成集美东方小区 |
恒森观天下、金科海成集美东方小区 |
|
5 |
LPJQ-005 |
5001553L011 |
0.17 |
14.66 |
竹海大道以北、知德大道以东、高新大道以南 |
皂角社区、阳光玫瑰城 |
|
6 |
LPJQ-006 |
5001553L012 |
0.19 |
24.36 |
云复路以西、桂西路以北、创业路以东、迎宾路以南的居住地块 |
工业园区管委会、皂角村、竹海悦府、双桂新居、书香郡、梁平慈宁医院、竹海悦府 |
|
7 |
LPJQ-007 |
5001553L014 |
0.145 |
12.50 |
迎宾路北侧,回兴村、双桂大道以西 |
梁平林场家属院、诚德中医院、梁平仁济医院 |
|
8 |
LPJQ-008 |
5001553L011、5001552L033、5001552L034、5001552L035 |
1.227 |
51.55 |
S303以南、福德大道以东、竹海大道以南、知德大道以西,知德大道东侧湖山云著等小区以及福德大道西侧的梁平区妇幼保健院 |
海成御景上院、海成御湖别院、金科天誉、湖山云著、品字小学、西大附中、梁平区妇幼保健院、海成御湖别院A区 |
|
9 |
LPJQ-009 |
5001553L012、5001552L036 |
1.45 |
83.82 |
双桂大道以西、月桂路以北、紫竹大道以东、桂西路以南(不含柚乡广场),梁平区水利局、竹海悦府, |
巨源·南泊湾、美丽泽京、隆鑫花漾城、明珠上海城、梁平区桂香小学、梁平区生态环境局、梁平区人民法院、梁平区水利局、竹海悦府 |
|
10 |
LPJQ-010 |
5001553L011 |
0.12 |
10.69 |
知德大道以东、湖光路和云复路以北、紫竹大道以西、高新大道以南 |
双桂雅苑C区、梁平区双桂小学 |
|
11 |
LPJQ-011 |
5001552L037 |
0.82 |
87.23 |
双桂大道以西(不含兴隆公园)、桂西路以北(不含正公寺公园)、云复路以东、高新大道以南 |
双桂佳苑、重庆市梁平中学、戴斯国际社区、兴茂·时代广场、帝豪国际城、立城香山公馆、西海鸣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学校) |
|
12 |
LPJQ-012 |
5001552L038 |
0.12 |
48.00 |
大河坝街以西、G318以北、双桂大道以东、机场路以南的居住区 |
泽科大河悦府 |
|
13 |
LPJQ-013 |
5001552L038 |
0.65 |
94.20 |
西城路以西、桂东路以北(不含泰和公园、双桂公园)、双桂大道以东、大河路以南 |
兴茂盛世华都、兴隆佳苑、世纪锦苑、梁平区红十字医院、泰和路小学、锦绣家园、香榭丽舍、东山名都 |
|
14 |
LPJQ-014 |
5001552L038、5001552L039 |
0.17 |
39.53 |
文峰路以西、乾街以北、机场路以南的居住区及学校 |
梁平城西小学、刘家花园、西域花园、玉景豪庭 |
|
15 |
LPJQ-015 |
5001552L039 |
0.11 |
18.64 |
文峰路以西、乾街以南、梁山路以北、大河坝街以东 |
立城·香樟豪庭、梁平区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桂城小区、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梁平区工程局家属院 |
|
16 |
LPJQ-016 |
5001552L039 |
0.26 |
44.91 |
石马路以西、梁山路以北、文峰路以东、机场路以南 |
雅豪苑、枫丹雅苑、万兴花园、豪苑、世纪佳苑、雪莱·翡翠城、梁平区人民检察院、梁平市民文化中心 |
|
17 |
LPJQ-17 |
5001552L039 |
0.13 |
22.11 |
双桂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北、(不含中央星城广场)、石马路以东、机场路以南 |
鑫桂家园、西池小区 |
|
18 |
LPJQ-018 |
5001552L039 |
0.19 |
33.33 |
双桂路以西、梁山路以北、石马路以东、人民西路以南(不含西池广场) |
梁平区正康医院、重庆市梁平区梁山初级中学B校区、梁平区建委家属院、西池村委会、梁平区中医院 |
|
19 |
LPJQ-019 |
5001552L039 |
0.24 |
42.11 |
人民北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北、双桂路以东、机场路以南 |
东山城、新华村、工商银行支行家属院 |
|
20 |
LPJQ-020 |
5001552L039、5001552L042、500155JC001 |
0.17 |
7.76 |
鲁班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人民北路以东(不含报国公园)、机场路以南,机场路北侧的枫丹壹号小区 |
枫丹壹号、北城景苑、北方花园、梁平区水务局家属院、梁平区公安局家属院 |
|
21 |
LPJQ-021 |
5001552L042 |
0.2 |
74.07 |
梁山路以西、梁山路以北、双桂路以东、人民西路以南(不含人民广场、名豪广场) |
金玉良苑、南华初中、梁平区教育委员会、梁平区妇幼保健院(老城院)、梁平区口腔医院、大众社区居委会、梁平区教育考试中心 |
|
22 |
LPJQ-022 |
5001552L042 |
0.16 |
55.17 |
鲁班路以西、人民东路及人民广场以北、人民北路以东、机场路以南(不含影剧院广场及海韵商业广场) |
阳光小学、永顺小区、公安局家属院、水利局家属院、玉龙庭院、梁平区中医院、川剧团家属院、重庆市梁平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 |
|
23 |
LPJQ-023 |
5001552L042 |
0.33 |
41.25 |
鲁班路以东、人民东路以南、机场路以北、扈家巷以北,及扈家巷南侧的瑞丽星空 |
瑞丽星空、惠民家园、玉龙庭院三期文龙苑、梁平区供电局家属院、康明眼科医院、鲁班馨缘、鲁班小区 |
|
24 |
LPJQ-024 |
5001552L041 |
0.27 |
45.76 |
东池巷以东、人民东路以南的居民区、学校及医院等(不包括体育馆广场) |
电信公寓、东城丽景、绿色家园、利民医院、东门国土家属院 纪委家属院 |
|
25 |
LPJQ-025 |
5001552L040、5001552L041 |
0.54 |
27.55 |
人民南路以东、南环路及人民东路以南、东池巷以西、沪蓉高速以北的城市建成区 |
馨乐园小区、实验小学、兰桂香都学府、红旗中学校、必景新苑、腾达学府雅苑、梁山街道办事处、啤酒厂家属院、毕家巷小区、司法局家属院 |
|
26 |
LPJQ-026 |
5001552L040 |
0.58 |
39.73 |
人民南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域路以东(不包含罗汉山公园)、梁山路以南 |
重庆市盐务管理局梁平区分局、石马小学、梁平区气象局、梁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顺盛依山郡、石马花园、重啤九厂家属院、核桃巷96号 |
|
27 |
LPJQ-027 |
5001552L044 |
0.16 |
21.92 |
机场路以西、一环路以南的学校、居住区等 |
梁平职教中心分校、物流园小区、大福社区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