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
全链条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
梁平府办发〔2026〕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若干措施》(渝府办发〔2025〕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制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梁平区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四个最严”要求,聚焦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构建“全链贯通、无缝衔接、数字赋能、全程控制”的监管机制,打造具有梁平特色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7年,全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学校、养老机构等“阳光厨房”覆盖率达到70%,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敏感舆情事件“零发生”。到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全面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高效运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梁平食品安全治理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筑牢安全防线。一是推进产地环境治理,确保食用农产品产得安全。二是加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全程可控。三是加强肉类产品全程管控,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四是把好学校食材准入关,确保直供学校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五是强化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加大对农产品突出问题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二)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充分发挥行业主管和部门监管作用。二是深化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三是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提升用餐安全。
(三)加强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规范线上经营行为。坚持规范网络食品销售行为与治理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问题相结合,同时加强对外卖餐饮安全的监管,确保消费者网购食品安全。
(四)健全食品贮存运输寄递协同机制,保障流通环节安全。通过落实食品贮存主体责任、健全贮存监管制度、规范贮存行为,强化食品贮存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食品贮存安全。健全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运输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的协同监管机制,落实安全运输主体责任,加强食品运输协同监管。加强对食品寄递企业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食品寄递安全。
(五)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联防联控进口食品风险。强化进口食品安全监管联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风险会商研判,强化风险预警、通报、评估、处置和反馈。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切实防范进口食品风险。
(六)提升食品安全数字化监管能力,推进智慧监管建设。推进“互联网+AI监管”,加强迭代“渝食安”智管应用,推进“阳光工厂”“数字商超”“阳光厨房”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智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赋能食品安全监管。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确保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推动完善本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情况作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形成“党政同责、部门监管、行业主管、企业主责、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工作条件
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抽检、执法等所需经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设备。
(三)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对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对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的进行约谈提醒。
(本文有删减)